蘭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清單
1、就業技能培訓補貼
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就業技能培訓,在戶籍地、常住地、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(職業資格證書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專項職業能力證書、特種作業操作證書、培訓合格證書等)的,按照參加培訓所在地人社部門公布的標準,給予職業培訓補貼,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,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向培訓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
咨詢電話:0931-8487074
2、創業培訓補貼
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,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給予每人不超過16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。
辦理渠道:由培訓機構代為申請
咨詢電話:0931-8487074
3、職業技能鑒定補貼
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、職業技能等級證書、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,可申請標準為不超過300元/人的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向評價機構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
咨詢電話:0931-8487074
4、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
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,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,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/3(對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超過100%的部分不予補貼),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向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
咨詢電話:0931-8487079
5、困難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
省內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、中等職業學校、技工院校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困難畢業生(城鄉低保家庭、貧困殘疾人家庭、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、孤兒、特困人員、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),可申請領取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。
辦理渠道: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向就讀院校申報
咨詢電話:向就讀院校相關部門咨詢
6、創業帶動就業補助
高校畢業生創業,在我市內注冊運營且穩定運行的初創企業、合作社等經營主體,吸納帶動就業3人(含3人)以下的、4-5人的、6人及以上的,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,分別給予3萬元、5萬元、8萬元的一次性補助;對畢業后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,在我市內注冊運營且穩定運行的初創企業、合作社等經營主體,吸納帶動就業6人及以上的,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,可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向創業地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
咨詢電話:0931-8861533
7、創業項目補助
實施“蘭州啟航”大學生創業扶持行動,扶持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自主創業,對專家評審認定的市場前景好、發展潛力大、吸納就業多的優秀創業項目或參加國家、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創業大賽且獲獎的優秀創業項目,給予3-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。
辦理渠道:擬參加評比創業項目在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
咨詢電話:0931-8861533
8、一次性創業補貼
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,并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的,可向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到創業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辦
咨詢電話:0931-8487079
9、創業擔保貼息貸款
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,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,貸款額度最高20萬元;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,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貸款。
辦理渠道:畢業生到創業所在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
咨詢電話:0931-88618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