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州市共設17個理科考點、14個文科考點。

高考考生須知
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點,考試期間考生不得將文具帶出考場。
考前25分鐘(第一科為考前30分鐘),考生憑《準考證》《身份證》(或其他有效證件)進入考場,對號入座,并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方,以便查驗。
考生盡量避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和飾品,不得攜帶除《準考證》和《身份證》(或其他有效證件)以外的任何物品進入考點,以便快速順利地通過入場檢查。凡攜帶各種發射、接收功能設備(移動電話、耳機等)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違禁物品的,考場內自行傳遞物品的,一律按違紀或作弊處理。
考試終了鈴響,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。每科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,考生交卷后繼續在考場內等待離場信號,不得在考場內交談,等考點發出離場信號后,按照安全員的組織、引導有序離開考場、考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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