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州市醫保門診報銷起付線
職工醫保:
參加職工醫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內的人員,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待遇。
一個自然年度內,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,累計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,在起付標準200元以上,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以內的納入報銷范圍。
參保人員已辦理門診慢特病的,優先按門診慢特病政策予以保障,超出門診慢特病限額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,按普通門診統籌政策予以保障。
參保人員日間手術及住院期間,不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及門診慢特病待遇。中醫藥日間診療納入普通門診共濟保障支付范圍限額內,起付標準、報銷比例執行普通門診統籌政策標準。
城鄉居民醫保:
最高支付限額:參保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100元上調至130元,報銷比例不變。
報銷比例:根據先前政策,普通門診報銷比例為70%。當年累計報銷未達到限額的,跨年度不結轉。
新冠門診治療:
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(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)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的門急診費用,醫保報銷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,報銷比例為80%,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。